国内甚小口径地球终端站业务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许可证(VSAT许可证)
VSAT许可证介绍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是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A23-2类),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是指利用卫星转发器,通过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和控制,在国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由甚小口径天线和卫星发射、接收设备组成的地球站称VSAT地球站。由卫星转发器、中心站和VSAT地球站组成VSAT系统。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经营者应组建VSAT系统,在国内提供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只能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全网VSAT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不受理审批该项业务的行政许可。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许可证样本
申请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业务名称: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许可证审批。
二、业务介绍: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通信业务是指利用卫星转发器,通过VSAT通信系统中心站的管理和控制,在国内实现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
由甚小口径天线和卫星发射、接收设备组成的地球站称VSAT地球站。由卫星转发器、中心站和VSAT地球站组成VSAT系统。
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经营者应组建VSAT系统,在国内提供中心站与VSAT终端用户(地球站)之间、VSAT终端用户之间的话音、数据、多媒体通信等传送业务。
三、审批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申请周期:受理后60个工作日;
五、申请条件:
1、依法成立的公司,省内业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跨地区业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
2、具备从事业务得相应人员办公设施;
3、最近三年没有违反电信业务的记录;
六、申请材料:
(一) 企业基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股东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企业法人提供执照和章程);
5、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身份证以及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二) 技术方案材料:
1、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
2、技术方案;
3、依法经营承诺书;
4、业务申请表;
5、公司概况;
6、网络与信息安全保证措施;
7、电信管理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ICP经营许可证办理免费咨询: 电话或微信:0898-3133 3353,139 7673 2575(手机微信同号)
未办有何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令)第七十条之规定“擅自经营电信业务的,或者超范围经营电信业务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VSAT许可证申请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认缴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2、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3、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申请VSAT许可证,您只需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3、一级股东证件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企业法人股东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工商档案查询章程);
4、公司联系人、网络与信息安全负责人、客服负责人3个人的身份证和社保证明。